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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-工程电磁场成绩考核办法

1、 平时成绩包括考勤、课堂表现、作业等,占最终成绩的10%。

2、 实验成绩包括过程表现和实验报告等,占最终成绩的10%。

3、 随堂测验,任课教师独立进行,至少一次,测验成绩占最终成绩的20%。

4、 期末考试,研究所统一命题、流水阅卷,考试成绩占学生最终成绩的60%。
5、 奖励成绩,对于课堂积极参与互动,课外积极参加相关实践活动,表现特别突出的同学,任课教师给予酌情奖励。

    奖励分值最多5分,最终成绩不超过100分。

注:期末考试方式;闭卷考试(不得携带任何纸质和电子文件进入考场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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